4、宁波风貌街道分类控制引导

  4.1总体目标

  “以车为本”——“以人为本”

  “道路红线管控”——“街道空间管控”

  “工程设计”——“整体空间环境设计”

  “强调交通功能”——“促进城市发展”

  4.2总体策略与要求

  (1)特征保护

  保护与延续宁波府城格局轮廓,强调对城市轴线与环城景观街道的控制与引导。

  保护由大路、街、巷组成的历史街道系统,确定轴线、历史街道、历史街巷三个层次的控制引导要求。

  保护与延续府城方格网、江北沿甬江方格网、江东鱼骨状的路网格局特征。

  保护与延续风貌街道历史功能,对商业性街道和生活性街道提出分类功能引导和控制要求。

  (2)功能引导

  以历史功能为依据,结合现代城市需要,确定合理的沿街业态,强调功能的综合性。功能设置应从历史、社会的综合效能出发,目的在于更好地保护历史城区整体风貌。通过对街道公共性功能布局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发展街道沿线的城市服务型功能。

  商业性街道重点引导城市服务型功能,业态升级,鼓励具有特色的新兴消费类商业。

  生活性街道重点在于对道路两侧除居住以外的、具有公共属性的地块功能细化引导。重点增加社区文化活动设施。居住片区鼓励适度增加新兴消费类商业和文化消费类商业(儿童教育、体验书店、艺术工坊等)。

  (3)交通策略

  从城市大交通的角度总体考虑交通路网布局与交通组织,在历史风貌保护的前提下优化交通。通过周边道路的疏解、组织单向交道、限制过境车辆等手段优化风貌街道的交通组织;在维持风貌街道道路尺度的基础上,对断面提出改造建议,采取灵活的断面形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风貌街道沿线尤其要重视通过优化公交站点、加大轨道交通站点服务覆盖等方法鼓励公交优先的出行模式。

  构建慢行交通网络。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地段、重要地标景观、主要公园绿地、滨水环城绿带,建立慢行倡导区,创造人与自行车优先的街区,提升历史城区的慢行体验。以中山路、镇明路为联系主轴,各片区主要道路为次轴,组织慢行动线网络,串联慢行倡导区,满足片区间人流的交通需求。

  优化停车设施。对于商业性街道,应重点强化停车空间的设置和优化。包括机动车停车和非机动车停车,避免无序的沿街停车造成对风貌街道空间环境的影响。

  (4)道路设计

  结合街道性质和现状尺度,对道路断面提出优化措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通行安全性,控制适宜的空间尺度。

  重点强调人行空间的优化。通过绿化、景观小品塑造舒适宜人的步行空间。

  (5)道路空间设计

  通过精细化的场所设计,对道路的退界空间、建筑前空间、街道开放空间节点,结合沿街历史要素进行整治设计,彰显街道文化特质,与人行空间相连,形成连续有序列的空间体验场所。

  基于街道整体风貌与连续度考虑,对尚未建设地块的退界作出要求。

  (6)界面控制

  通过沿街界面整治、裙房界面整治、垂直绿化设置等方法,塑造连续的特色风貌界面。

  (7)城市家具引导

  城市家具应以体现宁波城市文化特色为主,样式、色彩、主题应与所在区域特色风貌相协调。

  4.3宁波风貌街道分类

  根据沿街活动、街道空间景观特征和交通功能等因素,将宁波风貌街道分为城市轴线街道、环城景观街道、商业性街道、生活性街道、历史街巷五大类型。

  4.4分类保护与控制要求

  对每一类街道,分别从功能引导、道路优化、道路空间整治、沿街界面整治、城市家具设置、交通设施6个方面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1)城市轴线街道主要控制要求

  城市轴线街道包括:中山路、镇明路、解放路、仓桥街。

  主要控制要求:

内容

内容细分

具体措施

1.功能引导

业态引导

以城市服务型功能为主,鼓励具有特色的新兴消费类商业。

活动组织

结合主要商业活动节点和公共开放空间,组织地方文化相关活动。

2.道路优化

道路断面优化

优化沿路停车、压缩机动车道,增加非机动车道;增加道路绿化分隔;拓宽人行道;分隔人非混行。

人行道空间优化

较宽人行道增加景观与休憩设施;鼓励可进入的道路绿化;避免带状绿化过于封闭,增加小型开放空间序列。

路面铺装

对重要历史道路或场所,通过改变路面铺装材质以进行提示。

3.道路空间整治

退界与建筑前空间优化

精细化场所设计,结合地块出入口设置,将退界形成的开放空间和建筑前空间有机整合,形成休憩活动场所。

开放空间整治

结合沿街历史要素进行场所设计,体现文化内涵。与人行空间联系,形成人行活动序列。

历史廊道入口空间营造

强调对月湖、鼓楼、郁家巷、莲桥第等历史文化街区、地段入口空间的引导和历史氛围营造,形成历史空间廊道重要的驻留点。

4.沿街界面整治

人行道外侧界面整治

护栏形式宜统一,应采用简洁设计,与城市环境协调。

人行道内侧界面整治

以现代风格界面为主,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同时增加宁波地方传统意向元素,延续宁波地域文化特征,体量、色彩、材料等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加强对高层建筑裙房界面的风貌整治,强调竖向线条分割,避免大面积横向连续界面。

5.城市家具设置

店招

应采用简洁现代风格样式,色彩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小品

结合天一广场、月湖公园、中山公园等大型活动节点,增加体现宁波地域文化的景观雕塑、文化小品。

标识系统

对提示历史场所、事件的与街道相关的标识进行设置。

市政设施

对护栏、窨井盖、灯光等城市市政家具进行统一设计。休憩设施与灯光设施可结合整体设计,为道路使用提供优越的夜间景观。

6.交通设施

机动车停车

主要商业路段取消沿路停车。

通过绿化、路障等方式整治高层退界空间的无序停车。

整治解放南路社区出入口停车无序的问题。

非机动车停车

结合地铁出入口、公交车站、开放空间,有序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位置。

  (2)环城景观街道主要控制要求

  环城景观街道包括:望京路、永丰路、和义路、江厦街、灵桥路、长春路。

  主要控制要求:

内容

内容细分

具体措施

1.功能引导

业态引导

以城市滨水休闲功能为主,保持和提升独具特色的绿化环境与开放空间。与天一广场等城市主要商业、公共服务功能相邻的和义路、江夏路强调公共活动功能;其他与居住社区相邻的滨水道路优化社区活动功能。

活动组织

结合公共开放空间开展社区活动以及滨水文化体验活动,鼓励发展文化创意等小型商业。

2.道路优化

道路断面优化

整治地面停车;适当压缩机动车道,拓宽人行道。

人行道空间优化

整治长春路、江夏路等现状封闭的沿路绿化空间,增加小型开放空间序列;增加滨水步道与人行道之间的联系。

路面铺装

增加具有文化特色的路面铺装,对城门、水门等重要历史场所进行提示。

3.道路空间整治

退界与建筑前空间优化

精细化场所设计,将退界形成的开放空间和建筑前空间有机整合,提供人行驻留、阔动、休憩的空间。

开放空间整治

结合文化要素、滨水绿化设置小型开放空间序列;延庆寺、来远亭等文化要素梳理周边空间,形成具有特色的文化空间节点。

历史廊道入口空间营造

强调对天一阁、月湖、秀水街、莲桥第等历史文化街区、地段入口空间的引导和历史氛围营造。

4.沿街界面整治

人行道外侧界面整治

以小型路桩代替现状金属护栏,灵桥路等较宽的人行道可适当采用花坛结合座椅作为分隔。

人行道内侧界面整治

以现代风格界面为主,延续宁波地域文化特征,体量、色彩、材料等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加强对高层建筑裙房界面的风貌整治,强调竖向线条分割,避免大面积横向连续界面。

优化滨水一侧道路绿化界面,增加文化小品提升景观。

5.城市家具设置

店招

应采用简洁现代风格样式,色彩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小品

结合天一广场、西门口遗址、钱业会馆、长春门遗址、灵桥等文化景观要素,增加体现宁波地域文化的景观雕塑、文化小品。

标识系统

对提示历史场所、事件的与街道相关的标识进行设置。

市政设施

对护栏、窨井盖、灯光等城市市政家具进行统一设计。休憩设施与灯光设施可结合整体设计,为道路使用提供优越的夜间景观。

6.交通设施

机动车停车

临河一侧全路段禁止沿路停车;对社区、公共地块等出入口通过设置小型路桩改善乱停车的问题。

非机动车停车

结合西门口、长春门、天一阁等主要节点和滨水公园,组织非机动车停车。

  (3)商业性街道主要控制要求

  商业性街道包括:公园路(竖段)、开明街、药行街、大沙泥街、外马路、南郊路、百丈路。

  主要控制要求:

内容

内容细分

具体措施

1.功能引导

业态引导

以城市服务型功能为主,保持和提升独具特色、历史形成的商业、金融、休闲娱乐等公共功能。

活动组织

结合天一广场、城隍庙等主要商业活动节点和公共开放空间,组织能体现“宁波港埠”形象的传统商业相关文化体验活动。

2.道路优化

道路断面优化

开明街结合城隍庙、天封塔,建议限时步行,强化商业核心氛围。

人行道空间优化

开明街、药行街、大沙泥街等较宽人行道路段增加景观与休憩设施;优化道路绿化,增加结合绿化的休憩设施;增加商业功能外延空间。

路面铺装

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城隍庙天封塔等重要历史文化要素,适当增加体现历史人文信息的铺砖以进行提示。

3.道路空间整治

退界与建筑前空间优化

通过增加绿化、休憩设施,与人行道整合考虑;建筑前空间较大可外延商业功能,增强街道活力。

开放空间整治

对开明街与和义路交叉口、天封塔、外马路滨江栈道、南塘河滨水空间等设置具有文化特色的开放空间序列,提供人行驻留、阔动、休憩的空间。

历史廊道入口空间营造

组织串联历史要素的历史空间廊道,对天主教堂外马路、莲桥第、南塘河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城隍庙、天封塔等历史要素入口或周边空间,通过特色铺地、标识系统设置、景观塑造,强化空间氛围的营造。

4.沿街界面整治

人行道外侧界面整治

开明街、药行街等主要商业街道取消金属护栏,以绿化、小型路桩代替。

人行道内侧界面整治

以现代风格界面为主,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同时增加宁波地方传统意向元素,延续宁波地域文化特征,体量、色彩、材料等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加强对高层建筑裙房界面的风貌整治,强调竖向线条分割,避免大面积横向连续界面。

5.城市家具设置

店招

采用简洁形式,体现传统商业店招元素,老字号的店招建议采用传统形式。

小品

结合天一广场、城隍庙、天封塔等要素,增加文化展示墙、主题雕塑、历史信息标识、说明等,提示历史场所、事件等历史信息,提升空间的文化内涵。

标识系统

对提示历史场所、事件的与街道相关的标识进行设置。

市政设施

对护栏、窨井盖、灯光等城市市政家具进行统一设计。休憩设施与灯光设施可结合整体设计,为道路使用提供优越的夜间景观。

6.交通设施

机动车停车

开明街、药行街、外马路、大沙泥街等主要商业街道全路段禁止沿路停车,通过地块或公共绿地改造增加地下停车场库的建设。沿街街坊入口通过设置路障规范入口处的无序停车问题。

非机动车停车

结合地铁站出入口和天一广场、城隍庙、天封塔等大型公共功能,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

  (4)生活性街道主要控制要求

  生活性街道包括:永寿街、孝闻街、呼童街、偃月街、共青路、县学街、中马路(车站路以北-车行)、二横街、车站路、新马路、白沙路、公园路(横段)、马衙街(北侧)、马衙街(南侧)、三支街、西草马路、正大路、下白沙路、人民路、江东北路。

  主要控制要求:

内容

内容细分

具体措施

1.功能引导

业态引导

以社区服务型功能为主;下白沙路结合甬江北工业片区改造,发展创意休闲功能。

2.道路优化

道路断面优化

优化沿路停车;局部调整街道断面,拓宽狭窄的人行道;分隔人非混行。

人行道空间优化

较宽人行道增加景观与休憩设施,鼓励可进入的道路绿化。

路面铺装

结合江北老外滩、鼓楼、伏跗室、秀水街、月湖、新马路、城隍庙等相邻历史文化街区、历史要素,适当增加体现历史人文信息的铺砖。

3.道路空间整治

退界与建筑前空间优化

充分利用建筑前空间、大型公共设施、街坊出入口等组织公共活动空间,如江东和丰创意广场等。

开放空间整治

结合居民活动特点与沿线历史文化要素,在永寿街孝闻街口、偃月街入口、浙海关旧址、鄞慈镇路、正大社区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滨江道路沿线积极改造和利用棕地,塑造具有工业特色的开放空间。

历史廊道入口空间营造

强调对月湖、伏跗室、鼓楼、新马路等历史文化街区、地段入口空间的引导和历史氛围营造,形成历史空间廊道重要的驻留点。

4.沿街界面整治

人行道外侧界面整治

采用小型路桩、路灯、小型绿化等,营造舒适的步行环境。

人行道内侧界面整治

历史文化街区沿线传统风貌特征集中的路段,以传统风格为主;其他路段以绿化和现代风格界面为主,同时增加宁波地方传统意向元素,延续宁波地域文化特征,体量、色彩、材料等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历史港埠工业路段,如正大路、江东北路、白沙路等,界面增加工业元素。

5.城市家具设置

店招

应采用简洁现代风格样式,色彩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小品

结合月湖公园、中山公园、厂房(展示馆)等大型活动节点,增加体现宁波地域文化的景观雕塑、文化小品。

标识系统

对提示历史场所、事件的与街道相关的标识进行设置。

市政设施

对护栏、窨井盖、灯光等城市市政家具进行统一设计。休憩设施与灯光设施可结合整体设计,为道路使用提供优越的夜间景观。

6.交通设施

机动车停车

江东北路、下白沙路结合周边地块更新改造,增加小型停车场;

改善社区、公共地块出入口乱停车问题。

非机动车停车

结合地铁出入口、公交车站、开放空间,有序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位置。

  (5)历史街巷控制要求

  历史街巷包括:横河街、大桥街、广仁街、秀水街、尚书巷、桂芳巷、费家巷、宝兴巷、孙家巷、永丰巷、三板桥街、中营巷、青石街、天一巷、马衙巷、大书院巷、桂井巷、桂井街、拗花巷、惠政巷、中马路(车站路以南-步行街)、扬善路(人民路以东)、羊山巷、福兴巷、戴祠巷、德记巷、人和巷、南坛社巷、惠赐巷、杨家桥巷。

根据《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相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保护与建设控制。

  4.5标识系统引导

  (1)路面标识

  传统街巷、道路名称已经改变的街道:可以采用铺地铺砌、镶嵌等方式,将历史路名、道路信息等内容进行展示。

  体现现代城市道路风貌的街道:结合周边重要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环境要素、遗址等,可通过道路涂装、铺地铺砌等方式,补充街道文化信息,或作为指引标识。

  (2)墙面标识

  对于一些较窄的传统街巷:可以通过墙面涂装、镶嵌、挂牌等方式设置信息标识。

  应采用简洁形式,色彩与材质应与街道整体风貌相协调,应以木、砖、石材、玻璃、亚光金属等材料;禁止采用高反光材料与过于鲜艳的色彩。

  设施图案:可结合树池盖等市政设施,增加信息标识,采用雕刻等方式。

  (3)独立设置标识

  应采用简洁形式,色彩与材质应与街道整体风貌相协调,应以木、砖、石材、玻璃、亚光金属等材料;禁止采用高反光材料与过于鲜艳的色彩。

  4.6照明设施引导

  结合道路断面优化、城市家具设施,对风貌街道的照明设施提出优化建议。

  照明设施应满足以下低碳、简洁的特点。统一设计但有不同类型,使不同使用空间、不同类型的建筑之间具有整体性。可结合城市家具和路面铺砌等统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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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历史城区街道遗产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