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三联生活周刊」原创内容



多年前,大陆第一版《笑傲江湖》电视剧播出之前,我去采访导演黄健中。在北影厂的宿舍,黄导兴致勃勃地跟我说,“你看金庸原著第一章’灭门’,是不是有点儿惊悚电影的味道。福威镖局之中,一会儿死个人,一会儿又死个人,金庸写过剧本,所以这一章很像惊悚片;辟邪剑法怎么耍,独孤九剑怎么耍,这也是悬念,电视观众要看你的武打设计;笑傲江湖曲也是个挑战,我要用管弦乐队”。说到最后,黄导说,“我现在其实也很忐忑,我怕我的戏跟观众的期待相反”。这句话让我心里一惊,是啊,你拍了一个《笑傲江湖》,可我心里有另一个《笑傲江湖》,这可怎么办?等我看到这个电视剧,完了,跟我的期待正好相反。太亮了,太艳了,我心中的《笑傲江湖》阴郁又黑暗。


文|苗炜

《笑傲江湖》1967年4月20日开始在《明报》上连载,到1969年10月12日连载结束,写了两年半的时间。那正是“文化大革命”的时候,金庸在小说的后记中并不讳言《笑傲江湖》的政治色彩。他说,我那时候每天写社论,对政治的关注自然就反映在每天写的武侠小说里,任我行、东方不败、岳不群、左冷禅这些人,在我设想中不是武林高手,而是政治人物。林平之、向问天、方证大师、莫大先生等人也是政治人物。金庸说,聪明才智之士,勇武有力之人,绝大多数是积极进取的。道德标准把他们分为两类,努力为大多数人谋福利的,是好人;只着眼于自己的权力名位、物质欲望,而损害他人的,是坏人。这是一种很朴素的价值观念,我们从小看书,就会区分好人和坏人。

大陆第一版《笑傲江湖》电视剧剧照 (2001年)

明河版《笑傲江湖》,封面是傅山、徐渭、朱耷、板桥的画,里面却没那么美,好人不多,坏人不少。小说中的坏人,很有层次感。东方不败的黑木崖阴森恐怖,他自己像一团迷雾一样笼罩着日月神教,他获得了权力又感受到了权力的异化。任我行这名字就有一股豪气,他在少林寺纵论天下,居然很有魅力。岳不群在小说前三本里是伪装君子做派,最后暴露出来的时候,你得佩服他的心机周密。林平之这样狠毒的角色,奉行的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个等价交换原则是人类社会的一条铁律。我看《笑傲江湖》,越看越黑暗,像令狐冲这样的人,没有坠入黑暗,实在不容易。

魔鬼交换

小说中最有意思的武功,是辟邪剑谱或者叫葵花宝典,翻开第一页,“欲练神功,必先自宫”。作者写小说,要跟读者达成一个契约,读者得相信这个虚构出来的东西有真实性。如果我们跳出契约,大概会觉得,这不是开玩笑吗,这就是恶作剧啊,怎么会有这样的功夫呢?这功夫的首要条件就是挥剑自宫,东方不败、岳不群、林平之,练了葵花宝典或辟邪剑谱,他们的身体和性情立刻发生了巨大的不可逆转的变化,偏偏这门功夫有极大的诱惑力,练了能无敌于天下。
我们看歌德的《浮士德》,浮士德跟魔鬼签契约,灵魂交给魔鬼,换取世间的权力、知识和享受。浮士德和魔鬼有达成契约的基础,我们不练武,不至于碰上葵花宝典,但如果我们有机会把自己的血和灵魂交给魔鬼,换取权力、知识或者金钱和享受,或者回到青春岁月,我们会做何选择?

大陆第一版《笑傲江湖》电视剧导演黄健中(摄于2003年)

我在做“生活圆桌”编辑的时候,收到过一篇投稿,这篇稿子翻开了葵花宝典的第二页,他说第二页写的是,“即便自宫,未必成功”,还有第三页,写的是“若不自宫,也能成功”。这个段子后来在网上极为流行,大家都知道“自宫”和“成功”之间并无必然联系,但也获知,成功太难了,与魔鬼达成契约也未必能成功,如果不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也可能成功,但需要很好很好的运气。

以眼还眼

林家的祖先林远图叮嘱后人,咱们家有辟邪剑谱,但是你们不能练,岂止不能练,根本就不能看,因为你一看,就受不了那诱惑。林震南没练过剑谱上的功夫,他想靠花钱送礼、仰仗他人的恩惠来谋取自己的发展,福威镖局每年都向青城派送礼品,以求能在四川境内开展业务。但青城派掌门人余沧海根本就不搭理他们,余沧海要抢夺辟邪剑谱,这是灭门之祸的来源。林平之从一个富家子变成了流浪儿,他要逃避追杀。根据读武侠小说的经验,我们知道,林平之肯定能报仇。武侠小说要给人提供愉悦。余沧海围福威镖局,今天杀几个明天杀几个,像猫抓老鼠一样戏弄,等林平之武艺练成,杀青城派及余沧海,也在心理上折磨他们。你跑我追,今天杀两个明天杀四个,像猫抓老鼠一样戏弄。这就是“同态复仇”。

什么叫同态复仇?这是原始社会中的一种习俗。氏族部落成员遭受其他部落成员的伤害时,要对后者施以同样的伤害,奴隶制时期的《汉谟拉比法典》有规定,自由民损坏自由民的眼睛,则“应毁其眼”;若自由民折断自由民的骨头,也要折断其骨;击落自由民的牙齿,同样应“击落其齿”。这就是所谓“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如果罪过太大了,怎么办呢?在古时候,死刑可不是到头了,前面还有酷刑呢。凌迟处死,一片片挖你的肉,五马分尸,点天灯,诛灭九族,这都是根据你罪责大小,来增加你痛苦的程度。我们看林平之杀余沧海这一段极为残酷,但可能觉得他没什么大错。林平之的问题在于他杀了小师妹岳灵珊,这是人们对他最反感的地方。

金庸先生在家中(摄于2004年)

武侠小说中的江湖仇杀,都是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谁要是不遵循这个原则,谁就不够狠辣。《倚天屠龙记》中,殷素素死的时候跟张无忌说的是什么呢?她说,儿子,你看清周围每一个人的脸,他们害死了妈妈,你不要急着报仇,只是你一个都不要放过。这个遗言实在配得上天鹰教大公主的身份,一个都不放过。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桑本谦写过一本书叫《法律简史》,他说,“法律的底层逻辑可以用数学来描述,它可能是个算法,任何事物的深层逻辑都可能是个算法”。桑本谦教授发现的算法是什么呢?以牙还牙。他说,我把“以牙还牙”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返还法则”,它可能就是民法和刑法的共同源头。返还原则,对刑法来说就是“杀人偿命”,对民法来说就是“欠债还钱”。“返还法则”是一个最简单的算法,法律的历史就是从最简单的返还原则到复杂的法律制度的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