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西门地段(HS08)、南门地段(HS09)控制性详细规划

局部调整

(批后公布)



二零一六年二月 


1、调整背景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马园路垃圾中转站及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办公用房占用了宁波海关的部分用地,制约了宁波海关配套设施建设空间。现经协调,马园路垃圾中转站和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办公用房已停止使用,该处设施的搬迁与后续建设问题迫在眉睫。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29号文件的有关指示精神,为改善宁波海关周边环境形象,解决相关设施的搬迁和建设问题,特编制《宁波市西门地段(HS08)、南门地段(HS09)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报告》。


2、调整内容

2.1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的用地范围为西门地段内的HS08-07-11地块和南门地段内的HS09-04-10、HS09-04-12地块。

HS08-07-11地块位于西门地段翠南社区,新芝路与西河路交叉口西北角,用地面积0.33公顷。

HS09-04-10地块位于南门地段迎春社区,马园桥西南侧,护城河西岸,用地面积0.15公顷。HS09-04-12地块为宁波海关用地,位于马园路东侧,HS09-04-10地块西侧,用地面积1.37公顷。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地块用地性质及建设容量的调整。



2.2用地性质调整

HS08-07-11地块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地块面积0.33公顷。

HS09-04-10地块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并入HS09-04-12地块。地块编号改为HS09-04-10,地块面积1.52公顷。



2.3地块指标调整一览表

控制单元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公顷)

容积率

建筑量(万㎡)

绿地率

原控规

调整后

原控规

调整后

原指标

调整后

原指标

调整后

原指标

调整后

增减量

原指标

调整后

HS08-07

HS08-07-11

HS08-07-11

U29

A1

0.33

0.33

-

1.2

-

0.40

+0.40

-

35%

HS09-04

HS09-04-10

SH09-04-12

HS09-04-10

U

A1

0.15

1.37

1.52

-

1.8

1.8

-

2.47

2.74

+0.27

-

-

35%


2.4公共服务设施配建

调整后增加的为行政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用房,且增加的建筑量较小,对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规模没有影响,故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规模不作调整。


 

4、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