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0一五年二月

一、调整依据和背景

为保障村民安置、体育中心等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并考虑轨道交通建设给本地段带来的变化,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对《宁波市天水家园以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中Ⅰ-1b、Ⅰ-6、Ⅰ-7、Ⅰ-8、Ⅰ-9和Ⅰ-10地块的用地性质、建设容量等方面作合理调整,同时结合最新的轨道建设规划调整轨道线站位。

二、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论证地块为I-1b,Ⅰ-6,Ⅰ-7,Ⅰ-8,Ⅰ-9,Ⅰ-10等地块。

三、主要调整内容

1、根据新一轮轨道建设规划,取消沿北环西路的轨道5号线支线,调整轨道4号线线位,由沿萧甬铁路改为沿康庄南路,并调整站点位置。

2、I-1b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体育和商业混合用地,其中2/3用地发展公共体育,1/3用地发展体育产业。为进一步缓解体育用地周边交通压力,调整东侧20米支路(康庄南路至康桥南路段)的道路宽度,往南单边拓宽至24米。

3、因村民安置和市场开发需求,对庄桥河两岸空间作出调整。本次调整将Ⅰ-6a和Ⅰ-6b两个地块合并为Ⅰ-6a,调整为居住用地;将Ⅰ-7a和Ⅰ-7b两个地块合并为Ⅰ-7a,调整为居住用地;将Ⅰ-8b地块重新调整路网并扩大用地面积,将Ⅰ-8c、Ⅰ-8d两个地块合并为Ⅰ-8c,调整为居住用地,将Ⅰ-9a、Ⅰ-10两个地块合并为Ⅰ-9a,取消内部支路,调整为居住用地。

4、规划按需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在Ⅰ-7a地块配置12班幼儿园1所;Ⅰ-8b地块配置建筑面积3000平米的专科医院1个,Ⅰ-8c地块配置社区服务中心、净菜超市;取消原控规Ⅰ-9a地块的文体活动站。

 

附件一:上版控规用地规划图

 

附件二:规划调整范围图

附件三:规划主要调整内容图

附件四:用地规划图(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