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总则 - 2 -

02、功能定位、发展思路、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 3 -

03、控制单元 - 3 -

04、用地规划 - 4 -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5 -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 5 -

07、道路交通规划 - 6 -

08、防灾规划 - 7 -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落实并完善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需要对原机电园区(江北片)进行规划调整,所以编制新一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012.01.01 实施);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 年版);

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

5)《宁波市城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宁波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专项(专业)规划;

6)《宁波城市工业功能区(机电工业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07);

7)《江北城乡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08年);

8)《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9)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10)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西起机场路,南至江北大河、文育西路,东至江北区行政界线,北至荣吉西路,总面积约8.1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保持一致,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02、功能定位、发展思路、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本次通过前期研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定位因素分析,确定本规划区功能定位为:

宁波市电子商务物流中心与现代服务业的新集聚地,未来长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谐宜居的现代化新城区。

 

2.2发展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770.19公顷(不包括水域38.89公顷),占总用地的95.19%,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70.02平方米。

 

2.3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一轴、三心、三片”的总体布局结构。

“一带”:结合庄桥河及沿河绿带形成的都市景观绿带。

“一轴”:沿镇新西路打造的区块功能联动轴。

“三心”:镇新西路与灵芝路交叉口的电商物流服务核心,康桥北路与镇新西路交叉口的产业服务核心,康桥北路与铸锋路交叉口东侧的公共服务核心。

“三片”:严家河以西的的电商物流片区,以康桥路为界的东西两片都市生活片区。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用地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本区块划分为5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JB19-01JB19-05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开发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区总用地面积8.1平方公里,居住人口11万。总开发容量控制为1041.65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开发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为229.30公顷(DN355萧甬油管近期保留现状,考虑到其影响范围,有 11.65公顷居住用地在近期划入发展备用地),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人均居住用地为22.27平方米,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9.77%。商住混合用地为31.04公顷(未列入规划229.30公顷居住用地中,商业居住比例为64,其中4.1公顷划入发展备用地),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03%

商住混合用地主要位于灵芝路东侧,主要布置商业、商务办公、高层公寓、高层住宅等。

规划考虑更新后的用地功能分区,形成1个街道、10个社区。规划居住人口4.2万户,11万人,户均居住用地面积约110平方米。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8.8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7.64%

 

  4.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71.3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9.27%。商住混合用地为30.71公顷,其中商业用地为15.67公顷。物流商业混合用地为61.07公顷,其中商业用地为18.32公顷。

 

4.4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结合铁路货运北站的建设,在规划区西部布置宁波电子商务物流中心,主要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及物流商业混合用地(不得兼容危险品物流仓储用地)。其中,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为38.8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04%;物流商业混合用地为61.07公顷,用地可兼容物流仓储、大型货物交易市场功能,其中物流用地为42.75公顷。

 

4.5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166.9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1.67%

4.6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绿地广场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及水域。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镇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镇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街道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社区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110.94公顷,其中公园绿地84.0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7.64平方米。

本区绿地以沿河、沿路布置为主,以庄桥河两岸绿地形成绿化主轴,结合其他绿带形成网状结构。规划范围内沿高压油管两侧形成60米宽的防护绿带。

 

6.2水体系统


    图10-2  商业连续界面          绿化渗透界面 

规划沿庄桥河两岸沿河绿地为绿化主轴,创造城市滨水景观空间。


规划灵芝路以东、镇新西路以南生活片区范围内河道为滨水休闲生活岸线,在商业核心地段结合公建,形成商业、休憩性景观滨水空间。

规划电子商务物流中心范围内河道主要为生态景观河道。

在主要河道交汇处适当放大水面,并与周边绿化或公共建筑相结合形成公园、广场等滨水开放空间。

 

6.3生态防护

防护绿地为26.93公顷。规划范围西侧沿机场路沿线布置60米宽防护绿带。在电子商务物流中心内,在管廊两侧共留出60米防护绿带。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区道路呈现方格网形态,形成“六横九纵”的骨架路网结构。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1)快速路

路名

功能定位

红线宽度(m

设计车速(km/h

九龙大道

南北向重要快速路

44

80

机场路

南北向重要干道

68

80

规划范围快速路一览表

2)主干路

规划范围主干路一览表

路名

功能定位

红线宽度(m)

设计速度(km/h)

镇新西路

东西向重要干道

44

60

永茂西路

东西向重要干道

36

60

荣吉西路

东西向重要干道

44

60

费市路

南北向重要干道

36

60

康桥北路

南北向重要干道

44

60

 

3)次干路

规划范围次干路一览表

路名

功能定位

红线宽度(m)

设计速度(km/h)

宝轴路

东西向重要生活性通道

36

40

铸锋路

东西向重要交通性通道

36

40

文育西路

东西向重要生活性通道

36

40

申明亭路

南北向重要交通性干道

36

40

灵芝路

南北向交通性通道

36

40

康庄北路

(荣吉西路以南)

南北向主要生活性通道

36

40

康庄北路

(荣吉西路以北)

南北向主要生活性通道

24

40

林周路

南北向交通性通道

36

40

通园路

南北向交通性通道

40

40

 

4)支路

城市支路起完善路网功能等级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作用。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支路的设计车速为20-30公里/小时。

 

7.2道路交叉口

交叉口标高分两类,一类靠近河道的交叉口,通过桥梁底标高计算桥面标高,采用2%3%坡度,确定交叉口具体标高;第二类为远离河道的交叉口,一般根据周边用地情况确定。规划坐标采用宁波市独立坐标系,标高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下穿道路快速路净空≥5.0米;下穿道路主干路净空≥5.0米;下穿道路次干路以下等级(包括次干路)净空≥4.5米。

 

7.3轨道交通

轨道7号线经过本规划区。

 

08、防灾规划

 

8.1排涝

1)设防标准

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降雨24小时排出。

2)河网与设施

规划本区有4条排涝主干河道:

庄桥河:规划河道控制宽度为30米,河床底控制标高为-1.87米。

浜子港:规划河道控制宽度为40米,河床底控制标高为-1.87米。

后大河:规划河道控制宽度为30米,河床底控制标高为-1.87米。

江北大河:规划河道控制宽度为40米,河床底控制标高为-1.87米。

现状保留后大河在镇海交界处闸门——夹门闸,闸门宽度按12米控制。

 

8.2消防

1)消防站设置

本区规划新建一座一级普通消防站,占地6950平方米。

2)消防车通道规划

消防车通道的主体为规划区范围内的次干道和支路,应十分重视规划区范围内次干道和支路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畅通无阻,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

新建小区道路系统的规划建设要根据自然条件和现状条件,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理设计。

3)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8.3抗震

1)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2)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燃气供应、医疗卫生、消防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按评估结果进行抗震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