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条       消防规划

消防站点规划:城镇地区,消防队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可以到达辖区边缘;城郊结合部,消防队接到出动指令后8分钟内可以到灭火救援现场;农村地区,消防队接到出动指令后15分钟内可以到灭火救援现场。根据上述要求,规划保留区内榭北中队特勤站和榭南中队一级站,规划升级北仑中队为特勤站,规划新增7个一级消防站和2个水上消防站。

第35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依据《宁波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2-2020),本规划区为地面沉降次重点防护区。

第36条       抗震规划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规定,本区按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设防。重要建筑、构筑物和生命线工程提高一级设防标准。

第37条       人防规划

宁波市为一类人防重点城市,依据《宁波市中心城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13-2020),结合行政、医疗等公共设施建设指挥所、医疗救护等城市人防工程,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省市规定修建平战两用的防空地下室。

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38条       保护内容

北仑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宁波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源远流长。规划保护北仑区范围内珍贵的历史文化、文物古迹、历史风貌、自然景观和环境,继承和发扬宁波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形成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有机整体和保护体系,本规划区内重点保护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张人亚故居,保护柴桥历史地段、四合历史文化名村、乐氏宗祠、瑞岩禅寺藏经阁、项氏宗祠等历史文化遗产。并合理引导历史文化遗产与城市开发的衔接关系,处理好传统空间格局和风貌与现代城市的关系。

1、文物保护单位

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文物保护单位。规划范围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张人亚故居;区级文化单位3处,分别为乐氏宗祠、瑞岩禅寺藏经阁、项氏宗祠。

2、文保点

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下列不可移动文物。规划范围内共有26处文保点。

3、其他历史风貌区

柴桥历史地段、柴桥街道四合村。

 

 

文物保护单位及文保点概况表

区级文保单位

文保点

乐氏宗祠、瑞岩禅寺藏经阁、项氏宗祠

林家266号林氏民居、林宅门楼、高塘村林家219号民居、鲤鱼山碉堡群、钟观光故居、钟观光墓、山下周胡宅、中河水利禁示碑、曹莘耕故居、三代经师堂、霞浦中路210号民居、山安堂民居、黄氏宗祠、邬隘革命烈士陵园、灵山学校旧址、徐氏宗祠、嘉溪庙、古阿育王寺遗址、沙溪遗址、宁国禅寺、北仑山、慈岙烽火台、菖蒲山烽火台、福泉山烽火台、抗战期间定海县政府旧址、大榭革命烈士陵园

 

第39条       紫线

1、紫线范围

包括柴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2、紫线管制

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其他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或者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修缮和维修以及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具体应根据保护级别按相关级别保护要求进行保护。

 

第十二章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第40条       规划原则

1、近远结合

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远期规划目标,与近期重点规划建设的新城区、轨道交通及车站地区综合开发,以及综合管廊与大型城市公共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相结合,统一规划,分期建设,预留保护。

2、上下结合

实现开发建设与保护区域的地上与地下各项城市设施系统之间的功能、规模、空间层次、布局形态、资源条件与安全防护有机结合。

3、平战结合

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设施工程结构抗震防灾潜力高的特点,在开发建设地下空间设施中,全面实施防空防灾一体化和设施地下化发展策略,重点建设平战两用的民防工程和兼顾人防要求的地下空间设施,有效提升城市平时防灾、战时防空的综合防灾抗毁能力。

4、新旧结合

对既有地下空间设施要加强维护与设备的更新,加强与新建设施的连通与整合,适时地调整功能、改造环境、提高安全度和舒适度,更好地发挥新旧设施的整体、综合效益。

第41条       布局规划

在地下空间需求等级的基础上,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控制分区,将北仑中心城地区地下空间分为综合功能区、混合功能区和一般功能区三类功能区,针对三类功能区分别制定相应的分区控制策略。

综合功能区主要指城市公共活动集聚、开发强度高,城市中心地区等。主要分布在北仑中心城核心区,泰山路沿线以及重要轨道站点周边。

混合功能区是综合功能区以外的城市片区中心等公共活动相对频繁的地区。主要分布在泰山路沿线、太河路沿线轨道线沿线以及邬隘、柴桥的核心区。

将以上二种功能区以外的区域的地下空间规划为一般功能区。主要分布在城市一般性地区及外围地区,包括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和工业仓储及学校等用地,地下空间功能较单一,主要为地下停车和人防设施等。

第42条       实施策略

1、核心商业,外围停车

地下空间开发应与北仑中心城地区的总体格局、中心体系及用地布局相一致,结合北仑中心城地区的城市公共中心,强化北仑中心城地区重点区域的综合开发,核心地区开发以商业为主,外围点区开发以停车为主。

2、网络交通,整体便捷

通过合理安排地下交通设施,与地面设施统筹规划、相互协调,提升整个地区的交通运转效率,充分发挥交通设施的利用率。另外,地下交通设施规划应充分考虑动、静态交通的衔接以及个体交通工具与公共交通工具的换乘。

3、结合地面,复合利用

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整合优势,统筹考虑地面空间功能需求,对不同功能进行系统整合、合理配置,与地面功能形成协调、互补的发展关系。并充分考虑交通设施的地下化,交通方式立体化发展模式。尤其是北仑中心城地区各级中心区域为交通功能集聚的地区,应充分发挥空间的使用效率,通过立体交通环节土地供应与功能需求之间的矛盾,保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可持续性。

第十三章      村庄发展指引

第43条       村庄布局原则

1、坚持与城市发展、经济发展相结合

当前城市建设用地控制线之外的村庄发展与城市建设息息相关,规划鼓励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村人口进城居住,在城区建设城市社区,同时引导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人口向新村集聚。

2、符合区域整体空间发展要求

对位于各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及地质灾害隐患地区的村庄应有序搬迁,对位于生态敏感、水源涵养及其它重要地区的村庄应严格控制并引导村民外迁,新村集聚区建设应符合北仑地区整体的空间规划,适时转入城市社区发展。

3、村庄整治与土地资源保护与整理相结合

保护耕地、节约用地,通过村庄的搬迁改造与新村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退宅还耕,逐步整合空闲地。

4、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

根据村庄经济发展水平、区位特点,区分村庄的类型,制定不同的规划对策和措施。

5、强化特色,保障安全

对具有人文自然特色的村庄进行保护,强化其特色的延续,注重生态环境的涵育,并与防灾减灾规划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