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东是大海>中所表现的那个事件,真是太轻松了,历史的真实很不一样:

 

四明公所事件是19世纪发生在上海法租界,由于征地筑路迁坟引起的法租界公董局与宁波同乡会之间的中外流血冲突事件,前后共有两次:

[编辑] 第一次四明公所事件

宁波商人是上海势力最大的商帮。四明公所是旅沪宁波籍人士的会馆兼公坟,创建于1797年,位于上海县城外西北侧紧邻护城河处,1862年被划入法租界内,当时法国驻华公使曾做出不侵犯四明公所的承诺。1870年代后,上海法租界的发展日趋加快,对土地的需求剧增。1874年,法租界公董局认为四明公所附近人口稠密,公所里的坟墓有碍卫生,是传播疾病的巢穴,计划修筑一条穿越四明公所的道路来迫使其迁出租界。宁波同乡会则一再请求公董局将道路稍为向北迁移,表示愿意承担筑路费用。5月3日下午,300多名旅沪宁波籍人士在四明公所门外与法国巡捕发生冲突,随后冲向路政工程师佩斯布瓦住宅,佩斯布瓦向人群开枪,打死一人。于是事态更为扩大,宁波人包围了公董局,焚毁法国人房屋40多间,法国水兵上岸镇压,打死华人数名,伤20多人。法国领事葛笃不愿引起更大的麻烦,迫使公董局放弃这项筑路计划。

[编辑] 第二次四明公所事件

1898年5月,上海发生鼠疫,法租界公董局重提筑路一事,再次与宁波同乡会发生冲突。7月16日,法国总领事白藻泰命令水兵和巡捕占领四明公所,并拆除围墙。当夜发生抗议游行。17日早晨,白藻泰下令镇压,法国水兵在十六铺和四明公所枪击示威者,打死17人,伤20多人。血案引发全体旅沪宁波人的一致停工罢市抗议,最终四明公所的地产大体得以保留,只让出一小部分开辟了宁波路(今淮海东路),代价是中国方面同意法租界再次扩展。

在这次事件中,买办虞洽卿鼓动洗衣业领袖沈洪赉,带领全市洗衣业工人拒绝为法国人服务,使他成为沪上妇幼皆知的知名人士。他也因此被选为四明公所会董。

 
 
 
上海在千年之前还是一片汪洋,12世纪形成陆地,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方才设县建城,就城市史而言,跟宁波可谓望尘莫及。但其发展却堪称神速。据清乾隆十八年各海关岁入统计:粤海关为515188两,闽海关为314448两,设于宁波的浙海关为87654两,而设于上海的江海关也有77509两(《大清会典》,《户部关税》乾隆十八年奏销册)。这表明,早在乾隆年间,上海港虽远远不及粤闽,但与宁波港已经相差无几了。等到五口通商后的19世纪60年代,则变成粤闽远远不及上海,并且不可逆转地取代广州,成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而宁波更是惨不忍睹、不值一提。这对宁波帮来说,一方面是危机,造成了宁波港的衰落、阻断了外贸甬商的生计;另一方面则是转机,由此引起规模空前的人口外流,潮水般地涌向上海,安营扎寨,在十里洋场闯荡拼搏。
 
宁波与上海隔杭州湾相望,一苇可航,交通便捷,自清康熙解除海禁以后,就开始有宁波人进入上海。开埠之后,究竟有多少旅沪甬人,历来众说纷纭。现据1861年提供的“四明公所义冢中埋有万余具宁波同乡棺椁”,再按活人与死人5比1的比例来推算,当时应有五六万之多了。
 
人总是要死的,按中国人的传统和习俗,死者必须入土为安,有能力者更须叶落归根,将死者的灵枢运回家乡祖坟下葬。当时寓居上海的宁波人,多数为生活贫寒的学徒工匠、负贩帮佣,要独自运送灵枢返乡十分困难。嘉庆二年(1797年),宁波商会钱随、费元圭、潘凤占、王秉刚等人便发起“一文愿捐”活动,动员在沪的宁波人每天节省一文钱,一年可积365文,以此为一愿集中起来,至第二年就募集到相当数目的捐款,于是购入上海县城北郊土地30余亩,建立寄枢厂和义冢。寄枢厂设立三年后又正式设立丙舍,“始行厝葬”,代理寄放有尸棺木,并承办代运棺木赴宁波的业务。1803年又建成关帝庙,并正式成立公所,因宁波有四明山而命名为“四明公所”。但公所位于北城护城河上,地势较低。道光年间,公所首领又组织同乡人募捐以“四百八十文为一愿”,计募到一万六千余愿,垫高地面,重建公所,并建成地藏殿和纯阳殿。
 
  宁波人无论贫富,均有敦重乡谊、团结互助、齐心协力、共御风险的传统美德,随着宁波来上海的人数激增,四明公所就发展成为上海势力最强的同乡会馆。因为公所会馆这一建筑物本身,就是乡情亲情的表征,岁时节令,同乡之人,无论关系亲疏、熟识与否,营业异同,语同音,食同风,拜乡土神,演地方戏,思亲之情,乡愁之苦,可于此得到慰藉;同时,也可凭借依赖这力量,防范异乡人、外国佬的欺凌。而这团结互助之力,在四明公所两次血案之后,更是“著闻于寰宇”。
 
法国殖民者于1849年在上海开辟租界时,四明公所被划入界内。此前5年,定海人蓝蔚雯出任上海知县,公所通过他的关系,将公所土地编入官图,所有地产免纳租税。这在法租界当局看来,无疑是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便处心积虑,欲霸占这块土地。同治十三年(1874年)法租界商议在四明公所义冢地上开筑道路,要求迁坟让地。公所董事局据理力争,建议改道另筑,同时吁请上海道及法国驻沪领事出面调停。但法租界公董局态度强硬,调动警力和军队强行闯进公所,拆毁建筑,挖掘坟墓,并对前来阻止的宁波人大打出手,冲突中被打死7人,受伤20人,酿成血案。
 
惨剧发生时,上海已经相当繁华,聚居的四方移民数以十万计。可是,“当地谁也不认为那是上海人的事情,而只认为那是宁波人的事情”(《东南沿海城市与中国近代化》),其他省籍人士俱作壁上观,不曾插手支援。全赖旅沪甬人团结一致、奔走呼号,坚持不懈,要求惩办凶手、赔偿损失。最后于光绪四年(1878年)由上海道与法国驻沪领事订立《四明公所公立议单》。协议规定:“此后法国租界内四明公所房屋冢地,永归宁波董事经管,免其迁移。凡冢地之内,永不得筑路、开沟、造房、种植,致损葬棺。由本总领事特饬公董局,令巡捕随时照料,以全善举,而敦和好”。此外,中国政府一次性偿银3.7万两,作为冲突中受损失的法国及意大利、奥地利侨民的补偿,法国人自愿从中提出7千两作为冲突中死难中国人的抚恤金。该协议被刻成《为四明公所血案结案碑》。
 
这是上海乃至中国城市人民反抗外国殖民主义者的第一次胜利。但法租界公董局并不甘心,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公董局不顾信义,再次决定侵占四明公所,借口建造学校和医院,强行要求征收公所部分地产;遭到四明公所严正拒绝后,7月16日,悍然派遣法国兵舰“侦察”号陆战队弁兵拆毁公所围墙,进驻强占,并开枪打死了两名宁波人,伤多人。“愤怒的人们向法国殖民主义者抛砖投石,击碎路灯,致使法租界当晚一片黑暗。法国殖民主义者进行了血腥的镇压。法兵疯狂地向手无寸铁的人群扫射,随后又分道出巡,任意屠杀无辜人民。是日,即有17人惨遭杀害,伤者无数。这就是著名的第二次四明公所血案”(《上海史》)。
 
旅沪的30万宁波人群情激愤,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抗怒潮。次日,宁波籍商人全体罢市,法租界里的甬籍洗衣工、饭师傅、车夫、佣工、娘姨等纷纷罢工、怠工或辞职不干,连外轮上的甬籍海员也加入罢工队伍。聚居上海的其他省籍人士,也不再像第一次那样袖手旁观,而是同仇敌忾、坚决支持旅沪甬人的正义斗争,罢市罢工从法租界蔓延到公共租界,从甬籍职工扩展到非甬籍职工。致使那些平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神气活现的洋大人们,吃不上饭、坐不着车、衣服也没人洗,一个个急得不知所措,促使别国在沪侨民纷纷抱怨责难,出面与法方交涉。终于“民气压倒洋气”,法租界当局不得不从四明公所撤兵,再次承认其土地所有权,表示今后永不侵占。
 
通过这两次血案,上海的宁波帮人多势众、团结互助的特点尽人皆知,声威大振。

195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人民路上的四明公所原址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保存当年公所原物红砖门楼,并立碑说明。现已成为上海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扩张租界光荣斗争史的见证,每每引来从青少年到老年人几代上海人的凭吊和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