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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前几日发了《开车13年第一次出事故,被违章的人撞了之后还要赔钱给对方!》一帖后,不幸被东论置到东论首页,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天工夫,已经突破了万人的浏览。

虽然推荐的位置不能说很好,但已经超出了我原先的想象,原来竟有那么多开车的朋友和我有类似的遭遇。 我想,交通出行是我们几乎每个人每天都要面对的事情,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与我们每个人切身利益相关,所以有了继续披露那些我们大家俗知的不合理规定的冲动,希望东论驾驶天地栏目能继续为民请命,继续将文章推荐到首页,如果可以,请放在显眼的位置,也许很快就会被相关部门来要求河蟹,但我相信东论是我们广大民众的东论,是为民请命的东论,是敢说真话说实话的东论!所以才会有今天那么多的支持者与追随者。

 

潜规则有很多,我只能在我发表的帖子里面收集网友遭遇归纳如下几条,如果有新的或者我不知道的,请来私信告知,我一定不断后续添加,让更多出行的朋友了解明白。

 

目前新的交通规则大致潜规则如下,或者说是霸王条款

1.机动车避让行人----------潜规则,机动车是要在所有的路段所有时间点包括绿灯时间避让行人,包括自己的机动车道。问题是,如果非机动车有意占道,并且从后撞上机动车怎么办??? 答案是:机动车赔钱。有人遭遇过了已经。

 

2.机动车遵守规则行驶,非机动车闯红灯相碰----------潜规则霸王条款,不管三七二一,机动车赔给非机动车。我已经活生生领教了。有网友劝说我当时该一走了之不需要停车。我当时还真没这样想,不过以后如果我运气差又碰上同样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下车的了。都是潜规则给教的。

 

3.机动车的定义--------模糊不清啊, 凡是靠机械提供动力而非人力本身提供的车其实都可以理解为机动车,那么电瓶车是不是机械动力????是不是机动车? 潜规则-------电瓶车不是,人家有自行车脚踏板,人家不需要考试上岗。就算是要考,你有见交警每天严打严查电瓶车吗?

 

4.机动车非机动车安全性能------安全的制动装置能够确保我们在马路上及时停车。所以机动车有了年检。 那么非机动车呢? 潜规则----电瓶车,自行车不需要年检,哪怕就是没刹车没车灯照样上路,没牌照也上路。撞上汽车那就汽车活该,汽车买单吧。 人家车是坏的,撞上你你中彩头而已,买单吧。不信???? 不信你打交通故障台,看交警怎么处置这事。。

 

5.关于扣车-------机动车只要和非机动车相碰,要程序处理的前提就是扣车。 潜规则-------吃准你怕事的心理,一扣就是20天你怎么办???还有要你付拖车费,停车费。 有些大事故,是需要拖车,有些就是被人撞了一下碰了一下,就是想按程序走,怎么一下来,人家还敢去吗? 法律法规潜规则就是要你们私了,就是让你想走程序也付出高昂的成本。 遵守法律成本已经不是一般的高了。

 

6,。交警处理事故的态度-----潜规则 大家都懂得,河蟹第一,法律第二。 执法者已经上升到道德执行者了,超出法律范畴太多。不过这也不能怪执法者,他们也是要养家糊口吃饭的,职业道德嘛。但是这自相矛盾的法律一日不修改,执法者就一日不阳光。因为你们扮演的角色等于是助纣为虐的角色了。

 

7.弱势群体的定义---------潜规则,开车就是比骑电瓶车自行车的有钱有势。 有这种想法的不仅广大民众里面很多,包括开车的自我感觉也有很多这样。没错,开车一定程度上是要比骑车的方便快捷些。 但是改革开放那么多年了,汽车早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这年头有辆车还算个事吗? 至少我本人没有觉得开辆车有什么好值得炫耀的,那根本就是屁事。 可惜我们的法律不是这样想的,硬要把开车的归结为高消费群体,把骑车的定位弱势群体。 君不见,在马路上城区里,开得飞快的都是电瓶车,汽车一到高峰期都只能蜗牛的速度前行吗? 而且还得处处避让那些“飞车敢死队”,闯红灯的“马路杀手”,请问这个时候到底谁是弱势群体啊????

 

8.走路的人最大----这条潜规则不会有人反对吧。 问题是,我们是否每个人都会走路呢? 有人肯定会说,1岁半小孩都会走路,我们怎么不会。我还真不以为然,大家可以随便去马路上看看,会走路的人当然多,不过不会走路的人照样不比会走路的少。年纪轻的年纪大的,男的女的都有。

 

9.机动车让行人---------这是对的。潜规则是特殊车辆除外。 问题是,市区中心本来就拥堵,你行人就不能按红绿灯走偏偏要车子让吗?还是我们的相关部门怠慢自己的本职工作,根本就不想让城市交通更加通畅起来,在很多关键的拥挤地带设置了行人道却没有设置行人红绿灯。 如果,我只是说如果,如果中央有大领导来了,警察同志们你们会要求他们给行人让道吗???我看行人能够在指定路线正常通行就已经很不错了,不信的话,你多问几个人,准有人回答你准确答案的。

 

10.机动车年年纳税缴费。说白了其实是相当于交给国家保护费。潜规则是-------交了保护费的人得不到合理保护,不叫税不交保护费的自行车等上了路却处处受保护。 这个不用多说了吧,你们都懂的。。。。。。

 

本人只是一介草民,因为还将苟活于乱世,不得不为了自身利益切身呼吁起来。哪怕多一个人知道这些也好,让开车的继续再蹑手蹑脚一点,在法律没有得到改善之前,我们至少明白这些书本上教科书上没有教给我们的潜规则,可以免去很多学杂费。 钱毕竟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不好赚,能省一点是一点。

本帖没有任何攻击或者谩骂先关执法部门的初衷,只是呼吁大家在目前河蟹的社会下,多多独善其身,多多了解这些规则免去不必要的心烦气躁。也正是因为民意所向,我才发了这篇续篇,不足之处,网友们多多提宝贵建议,衷心希望宁波的交通越来越好,宁波开车的越来越文明,走路的越来越小心。非机动车越来越像非机动车而不是 “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