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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白水


    在宁波浙海关新关设立于江北岸才半年时,即咸丰十一年(1861)十一月八日,太平军攻占了宁波这个著名的港口城市。太平军在宁波执行了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夺回了海关和关税的自主大权。太平军把江东的常关改为天宁关,把镇海分关改为太平关,委任衡天安潘起亮为天宁关监督,以天宁关替代宁波浙海关开展对海关和中外贸易的管理。


    天宁关公布了比较轻的税率。以棉花为例来说,当时棉花每包为二十八元,税率为百分之零点五左右。天宁关实施了进出口贸易税收的规范管理,在同治元年(1862)二月七日,天宁关发予船商李贤三 “天字第五百四十号” 纳税执照,并盖有“出口”印戳,在其中还注明货物为“净棉花三十包”,毛重“二千八百八十斤”,纳纱税“银二两三钱”。登记的内容十分齐全,出示的凭证非常正规,充分显示了太平军对海关管理的不凡能力。


    在太平军占领宁波期间,天宁关的“贸易一直在增长”。因为甬江之头的宁波被称为“海上茶叶起航地”,甬江之末的镇海又被称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碇港”,那么我们就以茶叶和生丝为例来说明“贸易一直在增长”的情况。在太平军占领宁波之前的咸丰九年和十年(1859-1860),宁波出口茶叶为八千五百九十三点八万磅、生丝为六点九一三七万包,到了咸丰十一年(1861)和同治元年(1862),出口茶叶一万零七百三十五点二万磅、生丝为七点三二二二万包,而这其中的十个月是在太平军管理下的贸易。


    这些说明,宁波在太平军武装占领和独立管理期间,海关和港口运行是正常的,对外贸易不但没有影响,反而有所发展。但是,太平军在宁波的时间实在太短暂了,在中外反动派的联合镇压下,不得不退出宁波。于是,海关又回到了原来殖民化的宁波浙海关。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国对外通商口岸急剧增加。原来宁波浙海关下面的镇海口,也提升到了镇海分关。这个设卡在甬江口北岸的镇海分关,大约在光绪十五年(1889),还在现在镇海的沿江东路中国海关那一带,建起了一幢办公大楼。这幢二层的办公大楼,在我儿时虽然已是人去楼空,破残不堪,但它那青砖外墙还有红砖嵌线的西式楼屋,在我脑子里至今还有点印象。在这幢大楼的前面偏东的甬江边,就是镇海分关的码头,我们镇海居民当时都叫它为洋关道头。


    随着对外通商口岸的增加,主管港口海关等洋务的清政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一时应接不暇,于是以增设南、北洋通商大臣,来分担总理衙门管理港口海关的事务。当时划分从山东以南的各港口海关,包括宁波浙海关和宁波港口,都归南洋通商大臣管辖。清政府的南洋大臣一直由两江总督兼任,先后担任过这一职务的有曾国藩(1811-1872)、沈葆桢(1820-1879)、曾国荃(1824-1890)和刘坤一(1830-1902),他们都是晚清洋务名臣,而其中的曾氏两兄弟,还是以镇压太平天国起义而发家的封建官僚。


    咸丰末年,太平军积极进攻浙东地区的时候,曾国藩十分担心宁波防守薄弱,只怕宁波一旦被太平军攻取,就会失去宁波浙海关的关税收入。于是,曾国藩就明确地对他的学生、时任江苏巡抚、此时正忙于上海防务的淮军首领李鸿章说:“宁波、上海皆系通商码头,洋人与我同其得害,自当共争而共守之。”李即遵师命,在同治元年(1862)八月,派美国华尔率领的洋枪队“常胜军”和法国军官率领的“常捷军”增援宁波。后来,占领宁波的太平军,就这样在中外反动派的联合镇压下退出了宁波城。


    在中国海关增设由外国人当家的税务司,其目的就要控制中国的海关税收。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清政府被迫与英、法、美签订了《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这个不平等条约在第一次鸦片战争造成的大降进口税率的所谓“协定关税制度”的基础上,又强迫规定了按“值百抽五”的原则进一步降低进口税率。还规定洋货运销内地,或从内地运出土货,除一律按时价抽百分之二点五的子口税外,免征一切内地税。又规定鸦片贸易合法化。这不但大量流失了我国应征的关税收入,也严重地破坏了我国对外通商的规定。


    在《通商章程善后条约》签订后,宁波浙海关也跟着对税则作了相应的修订,在增加进口关税税目的同时,也允许被改名为“洋药”的鸦片进口到宁波贸易,但这已无法稳定宁波浙海关关税的收入。同治九年(1870),宁波浙海关的鸦片税虽然比同治八年(1869)增加了关平银二万一千五百九十九两,但总的关税收入还是比同治八年(1869)少了关平银九百四十三两。


    在光绪二十八(1902),为了所谓适应国际贸易,促进进口税则分类由粗向细发展,宁波浙海关又对税则做了修订。虽然使税类增长了百分之二十一点三四,税目增长了百分之二百八十五点三一,但关税收入总额还是不断减少。如宣统三年(1911),关税总额只有关平银四十五万二千零八十两,比同治八年(1869)减少了百分之三十四,比光绪二十八年(1902)减少了百分之三十。这十年的平均税收为关平银三十六万七千两,又低于前一个十年期间的平均关平银。这虽有通商口岸增加、关税分散的因素,但总体税率大幅下降肯定是主要因素。


    海关凭借自身发达的航运优势和较强的日常管理能力,也在不断开拓多种经营和扩展业务范围,而这种行为也往往为清政府及有关部门所允许,或者说甚至依赖。如宁波的江北工程局、邮政局,乃至大清邮政,都可以归于这一类。


    中国邮局的近代化发展,可以说是在海关的推动下出现的。到了十九世纪末,我国原先驿站传送衙署公文、信局代递民间信件的古老邮传方法,已不适应当时的时代需要了。在光绪四年(1878)十二月,宁波浙海关抓住这个机遇,设立了海关书信馆,替代了民间信局、信客的邮传业务,是为宁波邮政之始,也开创了浙江近代邮政之先河。类似于这样有利于民间邮传业发展的书信馆,在全国其它海关也有所出现,并且大有覆盖全国的趋势。


    清政府为了预防对近代邮政管理权的旁落,在光绪二十三年(1897)一月,仓促创办了大清邮政,发行大龙邮票。但是,当时已日暮途穷的清政府,还缺少近代邮政的运行设施和管理能力,只得委托海关兼理大清邮政,任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为邮政总管理,规定全国以海关辖区划分邮政区域,宁波便是其中的二十四分之一。在这个大势下,宁波浙海关于十二月,在原来海关书信馆的基础上成立了宁波邮政局,设置于江北岸的海关弄,并照清政府之例,转由宁波浙海关税务司洋人安文兼管。


    在清政府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置邮传部后,大清邮政才于宣统三年(1911)五月与海关分离,转归邮传部管辖,自成系统。据此,宁波邮政局也与宁波浙海关脱钩,隶属邮传部。在民国十六年(1927),宁波邮政局升格为一等邮局,又建邮局大楼于江北岸屠家巷,即现在的中马路172号,此楼现已成为浙江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