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宁波市江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11月22日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政函〔2024〕157号),现予以公布。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国土空间规划治理水平,特编制《宁波市江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指导江北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一、规划范围
《规划》包括江北区全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江北区全域:江北行政管辖区内的陆域空间。
中心城区:包括外滩街道、文教街道、孔浦街道、甬江街道、庄桥街道、洪塘街道、前江街道和慈城镇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城镇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及其相关控制区域。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总体定位和规划目标
1.总体定位
以“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为总体目标,通过文化赋能打造国际人文客厅,依托创新引领建设都市经济高地,强化品质提升重塑拥江未来之城,努力争当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实践样板、共同富裕先行标兵。
2.规划目标
到2025年,着力提升宁波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中心城区的核心功能和战略地位,加快推动各领域高质量发展,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基本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5%。展望2050年,成为经济发达、创新活力、生态永续、安全韧性、文化自强、文明典范、共同富裕的魅力新家园,成为具有强劲竞争力和国际风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
四、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1.划定三条控制线
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简称“三线”),强化国土空间底线管控。到2035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7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3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293倍以内。
2.主体功能定位
落实江北区作为城市化优势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慈城镇和外滩街道附加功能定位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地区。
3.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构建“一城一片、两园三带”的空间总体格局。
“一城”:创智和美城区。主要包括三江口核心区(江北片)、姚江北岸、文创港、洪塘片、庄桥片、前洋都市智造谷、甬江科创区江北片、轨道TOD综合开发片等战略重点地区和其他居住生活区。
“一片”:慈城片区。主要包括慈城古镇、慈城新城和保荪区块。
“两园”:翠屏山中央公园、姚江现代农业公园。
“三带”:姚江-甬江滨江魅力带、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带、环绕城城乡融合带。
4.规划用途分区
落实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和主体功能定位,将全域划分为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其他保护利用区等。
5.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
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稳定生态用地,保障农业用地,合理管控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农用地基本稳定,城镇建设用地有序增加。
五、农业空间
1.空间格局
落实上位规划农业空间发展要求,规划“农林综合,汇聚三区”的农业空间格局。
2.耕地保护
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推动农业规模化、现代化。永久基本农田向“百亩方、千亩方”集中,切实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3.“千万工程”建设
完善村庄居民点布局体系,综合考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发展潜力等因素,按照中心村-一般村两级体系进行空间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集聚建设、特色保护、城郊融合和整治提升等不同类型差异化引导乡村振兴,深化现代化“千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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