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高桥西地段(CX-04)

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前公示)

 

 

 

 

█法定文件

 

 

 

 

     


01、总则

1.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1

5)《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准则》2014.11

6)《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

7)《宁波市城西北地区分区规划(2014-2020)》;

8)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9)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10)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秋实路,西至广泽路,北至余姚江,南至高桥东街,西南至大西坝河,总面积约1.55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分区规划要求和对现状因素分析,确定高桥西地段的功能定位为:集居住、商务、商业功能为一体的水乡慢城。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清水相依、绿意盎然的宜居水乡;服务完善,休闲惬意的高品质慢社区;多彩文化交融的复合片区;轨道站点带动的活力地区。

2.3规模

本区规划人口1.86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42.02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12.9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91.64%,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76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形成“一核、两轴、多组团”的规划结构。

“一核”——滨江综合服务组团位于区块中心,连接轨道TOD商住组团面向姚江水岸,布置商业办公、社区服务和中心公园,形成三位一体的邻里中心,实现功能复合,综合开发,为片区提供便利的就业和生活服务。

“两轴”——西北向沿蟹堰碶河形成城市发展主轴,连接余姚江和大西坝河;南北形成城市文化轴,连接滨江综合服务组团、教育文化组团至高桥老街。从而实现景观休闲功能和服务功能的整合,姚江文化、大运河文化与高桥文化的多元融合。

“多组团”——围绕滨江综合服务组团周边分别布置TOD商住组团、水岸住区组团、水乡邻里组团、教育文化组团和高端公寓组团。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管理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本区划分为1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分别为CX04-01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开发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为100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44.78公顷(商住混合用地中居住按50%计),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1.53%,人均居住用地26.65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42.68公顷,商住混合用地4.19公顷。

规划居住人口约1.86万人,约7154户,户均2.6人。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7.5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29%,人均公共设施用地4.47平方米。其中文化设施用地0.89公顷,中小学用地6.62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6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70%,人均公共设施用地3.97平方米。其中商业商务用地6.31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为0.36公顷。

4.4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5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4%

4.5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51.2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6.11%,其中公园绿地41.30公顷,防护绿地9.99公顷。

4.6水域

规划依据《宁波市鄞州区河网水系规划》,对现状的河道进行整理,规划水域面积12.95公顷。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或称配套公建,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形成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体系。按层级配置相应的公共设施,为居民提供各级完善的公建配套,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本区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根据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配置。

街道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菜场、街道服务中心等各项设施。根据实际需求配置初中、高中、养老院(托老所)等设施。

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等各项设施,新区宜集中建设形成社区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51.2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6.11%,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27.58平方米。

1)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41.30公顷,人均公园绿地22.20平方米。

沿姚江形成滨江公园,长约1.3公里,滨江公园作为城市公园,面积约26公顷。

中心公园,作为社区级公园。

蟹堰碶河沿岸形成宽20米的滨河绿带,向北贯通至姚江,向南延伸至大西坝河。

大西坝沿岸形成滨河绿带,大西坝作为运河文化的载体,沿河绿带考虑风貌控制,景观设计融入运河文化内涵。

区域内河道两侧形成宽15米的滨河绿带公园,为社区居民提供休闲游憩,体育锻炼的场所。

望春路两侧形成宽20米的带状公园,体现望春路城市轴线的景观气魄。

2)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9.99公顷。沿广泽路、秋实路控制30米防护绿带,沿通途路控制25米防护绿带,提升道路景观,减少快速路对地块的影响。同时作为管廊带控制。沿轨道一号线形成60米的防护绿带,减少轨道运行对地块的影响。

6.2水体系统

现状水域面积11.27公顷,水面率7.28%。规划保持现状水网的肌理,结合道路和用地构筑新区顺畅、贯通的水网系统。规划水域面积12.95公顷,水面率增加到8.36%

规划拓宽现状蟹堰碶河,控制50米宽度;其他河道改道贯通后塘河,控制宽度15米。对于新开挖河道要求遵循“先挖后填”的原则,以保证河道贯通性。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根据开放空间的公共性,着眼于更大范围,形成多层级的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1)区域性公共空间廊道

滨江绿廊:本区拥有滨水岸线约1.3 公里,组织连续的滨江步道。

大西坝河带状公园:运河文化的继承和提升,结合轨道站点,打造漫生活空间。

2)片区性公共空间廊道

蟹堰碶河带状公园:沿蟹堰碶河带状公园,向北贯通至姚江,向南延伸至大西坝河,是片区性公共空间廊道。

3)一般性公共空间廊道

区内其他主要河道两侧的沿河公共空间廊道,形成连续的游憩绿廊,有利于组织连续的步行系统,方便居民生活和健身。

4)重要公共中心节点

本区域范围内共高桥西站为本区重要公共空间节点。

滨江综合服务核心:以滨江商业商务、中心公园和社区服务中心形成片区的核心景观节点,集商业和商务办公、生态休闲服务区文体、医疗、社区服务于一体,为本区的邻里中心。

5)社区公共中心

指居住社区的公共绿地,为社区服务中心,便于居民就近户外活动。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1)快速路

规划范围快速路一览表

路名

功能定位

红线宽度(m)

设计车速(km/h)

通途路

东西向重要干道

68

80

秋实路

南北向重要干道

68

80

2)主干路

规划范围主干路一览表

路名

功能定位

红线宽度(m

设计车速(km/h

广泽路

南北向重要干道

44

60

望春路

东西向重要干道

41

60

3)次干路

路名

功能定位

红线宽度(m

设计车速(km/h

环镇北路

东西向道路

24

40

规划范围次干路一览表

4)支路

城市支路起完善路网功能等级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作用。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支路的设计车速为20-30公里/小时。

7.2公共交通

轨道交通1号线,采用高架形式途径本区域,并设置高桥西站(高架站)。

08、防灾规划

8.1消防

8.1.1消防站的设置

规划本区依托区外高桥中队,位于环镇北路与秋实路交叉口东南侧。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本区地震动参数为0.05g(Ⅵ度)。

8.3地质灾害防治

规划区域为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对于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应加强保护地质环境的宣传工作,实施建井审批及限采制度,建立地下水位及地面沉降监测网。平原区软土开挖应用可行的施工方法,并采取必要的边坡防护措施。